《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PPWR)已经开始影响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包装产品。从 2026 年开始,欧盟对包装的监管将逐步覆盖受限物质、可回收设计、再生塑料比例、包装减量、统一标签及规模化回收等要求。部分关键要求将在2030、2035、2038 和 2040 年分阶段实施。
一、PPWR 是什么?
定义:《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 PPWR),即 Regulation (EU) 2025/40。PPWR 覆盖包装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包装材料中的受限物质、可回收设计、再生塑料含量、包装减量、标签、重复使用以及包装废弃物管理等。[1]
目标:Eurostat 最新统计显示,2023 年欧盟共产生约 7,970 万吨包装废弃物,相当于人均 177.8 kg。其中纸和纸板占 40.4%,塑料占 19.8%,玻璃占 18.8%,木材占 15.8%。[2]。PPWR的主要目标包括减少包装废弃物、降低原生材料消耗、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并推动欧盟包装体系向循环经济转型。[3]
时间:PPWR于2025 年 2 月 11 日生效,并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适用。该法规取代原有 Directive 94/62/EC,并以欧盟 Regulation 的形式直接适用于成员国。[1]
二、PPWR不同阶段的对包装合规的要求
PPWR 的要求分阶段实施,不同行业和包装类型适用的具体要求存在差异。根据时间顺序,我们整理了PPWR不同阶段以及对不同行业的法规监管要求的简短总结。
此外,PPWR部分要求采用“固定日期或相关授权法案、实施法案生效后一定期限,以较晚者为准”的机制,因此实际强制日期还需结合欧盟后续二级立法确认。[1][4]
同时,PPWR对不同行业的适用性有所差异。《欧盟化妆品法规》Regulation (EC) No 1223/2009 范围内产品使用的部分包装属于 PPWR 所定义的 contact-sensitive packaging(接触敏感型包装),因此其塑料包装适用相应的再生塑料比例要求。[1]对于 Regulation (EU) 2017/745 范围内的医疗器械,PPWR 对部分接触敏感型包装设置了特定豁免。例如,部分医疗器械包装可豁免 Article 6 的部分可回收性要求及 Article 7 的最低再生塑料含量要求。其他适用要求仍需逐项判断。[1]
| 时间 | 适用范围 | 主要要求 |
|---|---|---|
| 2026 年 8 月 12 日 | 所有包装 | PPWR 开始适用。包装及包装组件中的铅、镉、汞和六价铬浓度总和不得超过100 mg/kg。[1] |
| 2026 年 8 月 12 日 | 食品接触包装 | PFAS(Per- and Polyfluoroalkyl Substances,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开始受到 Article 5 规定的浓度限制。[1] |
|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 | 所有包装 | Article 6(1) 要求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具有可回收性;具体 Design for Recycling 评价标准按照后续授权法案逐步落实。[1][4] |
| 2028 年 2 月 12 日 | 销售包装 | 包装内部空余空间应减少至保证包装功能所必需的最低程度。[1] |
| 2028 年 8 月 12 日起 | 大部分包装 | 包装逐步采用欧盟统一标签标明材料组成,以支持消费者正确分类投放。[1] |
| 2029 年 2 月 12 日起 | 可重复使用包装 | 包装应标明其可重复使用属性,并通过 QR Code 或其他数字载体提供重复使用体系等信息。[1] |
| 2030 年 1 月 1 日起 | 大部分包装 | 按 Design for Recycling 评价包装可回收性能:Grade A ≥95%,Grade B ≥80%,Grade C ≥70%;低于 70% 属于技术上不可回收。[1] |
| 2030 年起 | 塑料包装 | 最低再生塑料含量开始实施:接触敏感型 PET 包装30%;其他接触敏感型塑料包装10%;一次性塑料饮料瓶 30%;其他塑料包装35%。[1] |
| 2030 年 1 月 1 日起 | 一般包装 | 包装重量和体积应减少至实现包装功能所需的最低程度,并限制双层壁、假底和不必要包装层等仅用于增加视觉体积的设计。[1] |
| 2030 年起 | 分组包装、运输包装、电商包装 | 最大空余空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50%。[1] |
| 2030 年起 | 特定行业和场景 | Annex V 所列部分一次性塑料包装开始受到限制,包括部分酒店和 HORECA 场景的一次性包装。[1] |
| 2035 年起 | 大部分包装 | 在 Design for Recycling 基础上进一步加入 Recycled at Scale(规模化回收)要求,需要考虑包装是否能够在实际回收体系中被收集、分选和规模化回收。[1][4] |
| 2038 年 1 月 1 日起 | 大部分包装 | Grade C 包装原则上不得继续投放欧盟市场,包装需达到 Grade A 或 Grade B。[1] |
| 2040 年 1 月 1 日起 | 塑料包装 | 最低再生塑料比例进一步提高:接触敏感型 PET 50%;其他接触敏感型塑料25%;一次性塑料饮料瓶 65%;其他塑料包装65%。[1] |
三、对欧盟进口商意味着什么?
根据 Article 18,进口商只能将符合 PPWR 相关要求的包装投放欧盟市场。在产品上市前,进口商需要确认制造商已经完成适用的包装符合性评估并准备技术文件,同时检查相关标签及符合性文件。[1]
进口商还需要保存 EU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一次性包装相关文件原则上保存 5 年,可重复使用包装保存 10 年。监管机构提出合理要求时,进口商还应提供相关技术资料。[1]
对于进口化妆品、医疗器械、清洁护理产品及其他消费品的企业,产品合规和包装合规都将成为欧盟市场准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参考文献
- [1]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Council. Regulation (EU) 2025/40 of 19 December 2024 on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PPWR).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 22 January 2025.
- [2] Eurostat. Packaging waste statistics. Statistics Explained, European Commission.
- [3] European Commission. Directorate-General for Environment. Packaging waste –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
- [4] European Commission. Official guidance and secondary legislation concern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Regulation (EU) 2025/40.